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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规
2013年5月1日起全军启用新军车号牌
2013年04月28日  

新军车号牌换发服务台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  时间:2013-04-28 05:13:07

  使用指南

  ■军车号牌的悬挂要求

  一、悬挂位置 

  1.前号牌悬挂在汽车前保险杠右侧(或按固定位置悬挂在中间),后号牌悬挂在号牌固定架上或中间位置。 

  2.摩托车号牌悬挂在号牌固定架上,按车辆前进方向,前号牌正面向左。 

  3.挂车号牌悬挂在挂车、拖车号牌固定架上。 

  4.临时号牌必须粘贴于车辆前风玻璃内右上角(不准塑封)。 

  二、安装拆卸 

  军车号牌安装、拆卸,由团以上单位军事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组织,使用全军统一的防盗螺钉固封,号牌不得弯折,不得使用可拆卸活动牌照架或可翻转牌照架。

  ■军车号牌的使用要求

  1、大车号牌、小车号牌不得混用;军车号牌、《行车执照》和ETC电子标签,必须与车辆信息相符;号牌不得挪用,不得擅自变更使用;临时号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2、军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醒目;悬挂军车号牌的车辆必须技术状况良好、车容严整,只能悬挂张贴总部统一规定的标志标识;车身颜色除乘坐车和按规定必须使用特殊颜色外,一律为军绿色。

  (本版插图设计:方汉、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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