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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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防教育宣传用语征集(7月30日截止)
2012年06月28日  
来源:国防部网  作者:  时间:2012-04-25 15:19:47
为进一步丰富国防教育载体,不断增强国防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感染力,根据总政治部领导批准的年度工作要点,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拟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宣传用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2012年4月28日开始,7月30日结束。
二、征集内容及体裁
宣传用语采取锦言、警句、诗句、对联、短语及广告用语等形式,充分体现《国防教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从不同侧面反映我国国防的全民性特征和公民的国防义务,揭示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启迪和警示人们居安思危,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宣传用语力求做到主题鲜明、短小精炼、通俗易懂、琅琅上口,便于记忆和推广使用。
三、征集办法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主要对象是党政机关干部、青少年学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国防教育工作者以及热爱国防和军事宣传的各界人士。
应征作品可直接寄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或由部队各大单位政治部办公室、各省(区、市)国防教育办公室集中或分批向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推荐;也可寄《国防教育》杂志编辑部(通联地址:北京阜外大街34号,邮编100832)或发送邮件到xcyy@chinamil.com.cn(互联网)、xcyy@chinamil.zz(军事综合信息网)进行投稿。军队各大单位政治部办公室、各省(区、市)国防教育办公室推荐的作品应不少于30条。国防部网、中国军网、全军政工网、《国防教育》杂志拟择优陆续刊发应征作品。
四、评奖及推广办
8月上旬,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组织军地有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作品及作者自发来稿进行评选。拟设一等奖10条,二等奖20条,三等奖30条,优秀奖40条。活动结束后,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通报表彰并向全国推广使用获奖作品,给予获奖作者适当物质奖励。
 
 

(责任编辑:黄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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