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文件
宁大党发〔2013〕92号
关于成立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
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南校区开发建设是我校建设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科技创新园的建设,也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开发建设南校区可以进一步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实力,同时也可以为教职工创造条件谋福祉。为切实保障南校区开发建设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何建国
副组长:谢应忠 孔 斌
成 员:张立杰 尚晓东 王正英 李建设 宋 珽
侯文庆 李 毅 张 桓 孙宝德 徐竹山
程胜利 史 娟 王银春 巫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集团。
办公室主任:徐竹山
副主任:李 毅 张 桓
专职工作人员:刘文义 孙 斌
法律顾问:柳向阳
二、工作职责
(一)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议南校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及实施方案;
2.审议南校区开发建设校企合作方案与协议;
3.审议科技创新园建设方案;
4.审议南校区开发建设中教职工住宅建设方案;
5.其它相关工作。
(二)南校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南校区开发建设的日常工作;
2.负责与自治区、银川市相关部门对接,将区、市两级关于限价商品房政策在我校南校区开发建设中落地;
3.负责南校区开发建设相关土地、基本建设等各类程序性工作;
4.负责起草南校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及实施方案;
5.负责起草南校区开发建设校企合作方案与协议;
6.负责起草科技创新园建设方案;
7.负责起草南校区开发建设中教职工住宅建设方案;
8.负责南校区开发建设基本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9.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前期准备阶段。
1.完成南校区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争取政策支持、招标等所有前期准备工作;
2.拟订南校区各单位搬迁方案;
(二)2014年3月全面启动。
(三)学校安排10万元启动经费。
四、南校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议题和初步意见,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特别重大的问题,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开发建设过程中,党委督导室负责全程督查,监察审计处负责全程跟踪检查。
抄 送:校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委书记。 |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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