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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介绍
俄罗斯国防教育
2011年05月31日  
俄罗斯颁布了许多国防教育法律法规,为国防教育的组织实施提供必要的依据和保障。1996年颁布的《国防法》为国家对全民进行国防教育奠定了法律基础,确立了国防教育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加强国防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国防法》第7条明确规定:俄罗斯联邦政府、联邦主体执行权利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在国防领域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与军事指挥机关相互配合,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对俄罗斯公民的军事爱国主义教育。1998年颁布的《兵役义务与服役法》,对国家在公民服役前进行国防教育的范围、内容、组织形式以及物质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国防教育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俄罗斯保持了苏联利用国民教育为军队培养人才的做法并有所发展。继续开办少年军校招收读完普通中学8年级的男学生,进行初级军事教育。对普通中学9-10年级、年龄在14-15岁的学生,中等专业和职业学校的学生进行初级军事训练,并在寒、暑假期间学校和驻军共同组织野外训练和军事夏(冬)令营。在普通高等院校设置军事系,培养专业技术军官,在高等职业教育机构设置军事教研室,培养预备役军官。对所有16周岁及16周岁以上,尚未为国家服过役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强制性军训,规定他们每周两次到部队基地设立专门的“学校”上课或进行军事训练,训练成绩将与就业等挂钩。21世纪初,普京总统下令,中学生每年要进行1周年训,以加强国防遗失和对军人职业的了解与支持,增强参军服役的神圣感和光荣感。普通学校学校10年级学生和各类技校、专科学校的同龄男学生,每年要到就近部队的基地接收强制性的军训,时间为5天;女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军训,到部队的基地接收军事教育和训练。军事训练中学习军事基础知识、部队的基地接收军事教育和训练。军事训练中学习军事基础知识、部队的光荣历史、军事技能,并进行实际操练。俄罗斯国家杜马修改的教育法规定,从2005年9月起,全国所有学校都要将以军事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课列为必修课。从2008年起,所有国立高等院校非军事系的大学生都必须依法服兵役,只有军事系的大学生才可以缓征兵役。部分国立高等院校将保留军事教研室,这些院校有俄罗斯军队总参谋部确定。 

    俄罗斯官方和民间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经常举办各种弘扬军事爱国主义的纪念活动。活动期间,举行集会、游行、阅兵等活动,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对全民进行热爱祖国、保卫家园的宣传。通过老战士协会、退伍军人委员会、全饿支援陆海空军志愿协会等,组织老战士向青少年讲述战争年代抗击外敌、同法西斯战斗的历史。俄罗斯国防部电视台国防教育频道的“星火”节目,每天早、中、晚三次共12小时播放,使年轻一代加深对军队历史和荣誉的了解,增强保家卫国、爱军习武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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