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所有政党都通过不同形式在全国宣传国防政策和总体防御思想。瑞士政府通过立法将国防教育制度化、法规化。1944年,瑞士制定了《民防法》、以后经过多次修改,补充了与之配套的17种法律法规,使民防工作和国防教育的训练、经费、工程、人力资源使用和物资储备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瑞士政府重视对各级官员的国防教育,规定政府官员和地方负责人要定期到国防学院轮训,每期2-4周,进行国际形势、国家安全政策、战略与资源管理等内容的学习和研究。政府编写印刷《民防手册》,发到每个家庭。
瑞士国防教育中,现役、预备役民兵部队和准军事部队(民防部队)的训练占有重要地位。瑞士1874年起实施普通义务兵役制基础上的民兵制,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必须服兵役,接受4个月正规军事训练,然后返回原单位,定期参加复训,直至50岁。瑞士职业军人仅1500余人,义务兵约1.85万人,但是每年到部队或军事院校参加训练的预备役人员有30万-50万人。瑞士政府还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军事演习,扩大部队在群众中的影响,激发民众支持国防建设的热忱。瑞士民防有完善的训练制度,包括对民防人员和一般公民的民防训练。
对于其他民众,瑞士法律规定,所有12-19岁的青少年必须接受服役前教育和训练,提高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并为服兵役打下基础。每年新兵学校军事训练结束前,都邀请了新兵亲属和驻地群众参观、座谈,以扩大影响,教育一般民众。
瑞士各地普遍成立有军官与士兵协会、公民协会、射击协会等官方或半官方的国防教育机构,与社会、学校、军队、民防组织和各种宣传机构互相配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防教育网络系统。政府每年组织数次规模较大的英雄纪念活动。空军与民防部队每年都举行公众日活动,邀请当地群众参观飞行表演,并组织民众喜闻乐见的各类军事体育竞赛,如每年举行的全国性射击比赛、军事越野或武装马拉松比赛,以及传统的妇女轻武器射击比赛等。这些活动参加人数众多,范围广泛,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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