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七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 国际安全形势
二、 国防政策
三、 国防建设
四、 国际安全合作
五、 军控与裁军
一、国际安全形势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冷战结束后,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大国关系经历着重大而深刻的调整,各种伙伴关系逐渐向机制化方向发展,各国独立自主、联合自强、协调发展的意识正在加强。发展中国家总体实力增强,正在成为国际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多极化趋势和经济全球化的持续发展,使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和制约进一步加深,也有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维护世界和平的因素正在不断增长。
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对世界全局的影响明显减弱。在过去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的背景下,一些地区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严重影响了世界的安全和稳定。冷战后的一个时期,地区冲突频仍,并呈上升趋势。但近几年来,一些持续多年的冲突和战乱有的已经得到解决,有的正走上政治解决的轨道或逐步降温。目前,因领土、资源争端及民族、宗教纷争而引起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其规模、强度和地域相对有限,并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国际社会的调解努力日益增加,能力不断增强。
事因素在国家安全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在新的国际安全环境中,世界多数国家在注重运用政治、经济和外交等手段解决争端的同时,仍把军事手段以及加强军事力量作为维护自身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要途径。一场以发展高技术武器为先导的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这场变革发展迅猛,对军队的武器装备、体制编制、作战训练及军事理论等方面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适应新的形势并争取自身优势,许多国家纷纷调整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普遍压缩军备规模,更加注重质量建军。
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在国际关系中,地缘政治、军事安全、意识形态因素仍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经济因素的作用更趋突出,国家间经济联系不断加强。以经济和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进一步加剧,世界范围内围绕市场和资源等经济权益的斗争日趋激烈,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和区域集团化的加深使一国的经济发展更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把经济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亚洲金融危机使经济安全问题更为突出,提出了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国政府加强协调、共迎挑战的新课题。
亚太地区政治安全形势相对稳定。亚太地区多极化趋势加快发展,大国关系出现战略性调整并逐步趋向稳定。尽管出现了亚洲金融危机,亚太地区仍是世界上最具经济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发展经济是各国的首要任务。亚太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加深,以和平手段解决彼此的争端,注重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加强合作与协调正在成为本地区国家关系的主流。各种区域性和次区域性的多边合作不断发展,安全对话与合作正在多层次、多渠道展开。
在世界和地区范围内仍存在一些不安定因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冷战思维及其影响还有一定市场,扩大军事集团、强化军事同盟给国际安全增加了不稳定因素;有的国家依仗军事优势对他国进行军事威胁,甚至武装干涉;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仍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民族、宗教、领土、资源等因素而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国与国之间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恐怖活动、武器扩散、走私贩毒、环境污染、难民潮等跨国问题,也给国际安全造成了新的威胁。
1998年5月,印度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悍然进行核试验,挑起南亚核军备竞赛。之后,巴基斯坦针对印度核试验做出反应,也进行了核试验。印、巴相继核试验是对国际防止核武器扩散努力的沉重打击,给南亚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稳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国际社会加强防扩散机制的任务也更加紧迫。
历史证明,冷战时期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增加军备为手段的安全观念和体制不能营造和平。在新形势下,扩大军事集团、加强军事同盟更有悖时代潮流。安全不能依靠增加军备,也不能依靠军事同盟。安全应当依靠相互之间的信任和共同利益的联系。通过对话增进信任,通过合作谋求安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解决争端,谋求共同发展。要争取持久和平,必须摒弃冷战思维,培育新型的安全观念,寻求维护和平的新方式。中国认为,这种观念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国应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政治基础和前提。各国有权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更不应进行军事威胁或侵犯。
--各国应在经济领域加强互利合作,相互开放,消除经贸交往中的不平等现象和歧视政策,逐步缩小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谋求共同繁荣。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经济基础。维护正常和良好的经济、贸易和金融秩序,不仅要有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健全的经济运行体系,而且要加强地区和世界的经济联系与合作,共同创造稳定、安全的外部经济环境。
--各国应通过对话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谋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这是确保和平与安全的现实途径。安全是相互的,安全对话和合作旨在促进信任,而非制造对抗,更不应针对第三国,不能损害别国的安全利益。
中国作为亚太国家,高度重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平与发展。中国的亚太安全战略有三个目标,即:中国自身的稳定与繁荣,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与亚太各国开展对话与合作。为此,中国致力于与各国平等相待,友好合作,重视同地区各国及各主要力量发展健康稳定的关系;积极参与地区经济合作,促进开放的地区主义;坚持以和平方式处理和解决国家间的争端;积极参与地区安全对话与合作进程。
中国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同多数邻国妥善解决了边界领土问题。对于与有关邻国现存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中国主张以大局为重、协商解决,使之不影响国家关系的正常发展和地区形势的稳定。中国明确提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和磋商,妥善解决有关争议问题。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结束海峡两岸分裂局面,实现祖国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崇高使命和共同愿望。中国政府坚持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解决台湾问题,坚决反对任何制造“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分裂国家的图谋和言行。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内政。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把台湾海峡划入任何国家或军事同盟的安全合作范围,都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和干涉。中国政府努力谋求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的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本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政府在采取何种方式处理台湾问题上,并无义务对任何国家或图谋分裂中国者作出承诺。中国政府反对任何国家对台军售。对台军售不仅违反基本的国际法准则,也对中国的安全及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构成威胁。
中国政府始终不渝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并愿同各国一道,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安全与稳定作出不懈努力。(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