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我军预备役部队组建之初,预任军官和预编士兵统一穿着与现役部队一致的服装,戴解放军帽、佩戴红五星和红领章。
1988年,我军军衔制度恢复后,87式服装正式装备全军部队。1989年,总参谋部规定,预编到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在参加军事训练和集中活动期间,统一着现役部队87式作训服,佩戴现役军人现行帽徽、军种符号和预编预备役人员专用臂章。
199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在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穿着与现役军人一致的87式夏常服,佩戴预备役军衔。
1999年,全军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人员将87式陆夏作训服更换为87式林地迷彩作训服,预备役人员专用臂章更改为新式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