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10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发〔2010〕283号)和《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大校发〔2015〕59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组织论文匿名评审、各学院组织业务述职和论文答辩、人事处组织材料审核,现对2015年申报高教系列教授任职资格基本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预公示。申报人员和其他教职工均可对申报者个人业绩成果进行复查,以防出现业绩成果不实、材料审核遗误或审核不准等情况发生。经查实确有上述情况者,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准,并提出处理意见。
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