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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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年10月28日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文件

 

宁大党发〔201392

 


关于成立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

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南校区开发建设是我校建设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科技创新园的建设,也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开发建设南校区可以进一步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实力,同时也可以为教职工创造条件谋福祉。为切实保障南校区开发建设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何建国

副组长:谢应忠   

成 员:张立杰  尚晓东  王正英  李建设   

侯文庆          孙宝德  徐竹山

程胜利      王银春  巫文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集团。

办公室主任:徐竹山

副主任:李 毅   

专职工作人员:刘文义   

法律顾问:柳向阳

二、工作职责

(一)南校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议南校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及实施方案;

2.审议南校区开发建设校企合作方案与协议;

3.审议科技创新园建设方案;

4.审议南校区开发建设中教职工住宅建设方案;

5.其它相关工作。

(二)南校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南校区开发建设的日常工作;

2.负责与自治区、银川市相关部门对接,将区、市两级关于限价商品房政策在我校南校区开发建设中落地;

3.负责南校区开发建设相关土地、基本建设等各类程序性工作;

4.负责起草南校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及实施方案;

5.负责起草南校区开发建设校企合作方案与协议;

6.负责起草科技创新园建设方案;

7.负责起草南校区开发建设中教职工住宅建设方案;

8.负责南校区开发建设基本建设的组织与实施;

9.其它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201310月至20142月前期准备阶段。

1.完成南校区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争取政策支持、招标等所有前期准备工作;

2.拟订南校区各单位搬迁方案;

(二)20143月全面启动。

(三)学校安排10万元启动经费。

四、南校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议题和初步意见,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特别重大的问题,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开发建设过程中,党委督导室负责全程督查,监察审计处负责全程跟踪检查。

 

 

20131024印发

    送:校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纪检委书记。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

20131023

宁夏大学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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