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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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区专业技术人员2015年专业课程研修班的通知
2015年07月07日  
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5〕121号),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接“全区专业技术人员2015年专业课程”的研修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课程
1.《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防范与建设》
2.《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力与创新服务力的提升》
3.《专业技术人员文化交流与文化创新》
4.《技术经济决策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二、研修形式
采取专家授课、专题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进行。
三、研修人员
全区各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需要参加专业课程研修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研修安排
序号
课程
培训时间
地点
1
《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防范与建设》
2015年7月9日(星期四)至7月12日(星期日)
宁夏大学南校区南湖教学楼(现代教育中心)222教室
2
《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力与创新服务力的提升》
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至7月19日(星期日)
3
《专业技术人员文化交流与文化创新》
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至7月23日(星期四)
4
《技术经济决策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至7月27日(星期一)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宁夏大学南校区东门向西100米处) 
五、其他事项
(一)各位学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须参加统一的考试,研修成绩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定后,将由继续教育学院录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作为后期个人职称申报及评审的依据,每门课程为 30学时。
(二)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收取培训费、资料费,每课时4元,每门课程为120元。
(三)本次研修的四门课程为专业基础课程,文理工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请各单位尽快通知本单位需要参加研修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于2015年7月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学院培训部报名。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951-5063139
传    真:0951-5063139
电子邮箱:149430764@qq.com
附件:全区专业技术人员2015年专业课程研修报名回执表 
 
 
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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