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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工作
关于申报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的通知
2012年11月09日  
 

各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主持厅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主持校级科学研究基金且尚未结题(含青年教师启动项目)者和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

二、项目类别: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申报总数的20%,重点项目未通过评审的不得转评为一般项目。

三、项目类型: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类型分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和科技开发与应用(需提供与企业或合作单位的意向书)基金共三类。

资助要求和优先资助:

1、资助的项目必须是研究者所在的学科团队、所研究的学术方向相一致的项目。

2、优先资助与我区、我校的发展紧密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

3、为配合学校质量提升年活动,优先资助涉及学科体系创新、学术观点新颖和研究方法创新的项目。

五、申报与评审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并排序推荐,学校聘请专家进行评审(重点项目、科技开发与应用类需答辩评审),校基金委员会审定等方式进行。

六、资助与立项: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5万元,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1.2万元;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为0.6-1.0万元,社会科学类为0.5-0.8万元;科技开发与应用类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

七、预期成果:要求重点项目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一般课题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在发表论文时,只标注宁夏大学基金项目资助,与其他项目同时标注的论文不予结题。开发类项目应有明确的经营效益(转入学校账户)或获批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此类项目所写的论文、研究报告不予结题。

八、具体要求:

1.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起至日期统一为20131月—201412月。

2.申报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需填写《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申请书请在科技处网页(校级相关表格)下载。

3.各申报单位需填报《2012年宁夏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并发送电子版,自然科学发:haiying@nxu.edu.cn,社会科学发至:shi_xj@nxu.edu.cn,科技开发与应用发至:fanxg@nxu.edu.cn纸质版由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科技处相关科室。

5.申报截止日期:20121031

6.不受理个人申报。

7.联系人: 自然科学类 田    联系电话:20613516351

社会科学类 史小娟  联系电话:20610506050

开发应用类 樊新刚  联系电话:20610496049

附件:2012年度宁夏大学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宁夏大学科技处

                           2012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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